近日,个别企业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冒用我院名义捏造临床试验数据的眼科广告,就此,我院郑重声明:
1.福州市中医院眼科从未开展共振眼镜治疗近视临床试验,此试验与我院无任何关系。
2.请各位患者审慎考虑相关广告数据的真实性,并做出谨慎选择。
3.我院对相关患者选择共振眼镜治疗方案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福州市中医院将向有关主管部门和相关平台投诉该事件的涉事机构、个人,同时福州市中医院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机构冒用我院名义捏造临床试验数据并用以广告宣传的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