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州市中医院委托,对福州市中医院病房大楼3、4、5、7层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工程的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FJSXGC2015050
二、招标项目:福州市中医院病房大楼3、4、5、7层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工程
三、招标内容:
(一)福州市中医院病房大楼3、4、5、7层导视系统设计。
(二)福州市中医院病房大楼3、4、5、7层导视系统制作、安装。
四、投标人资格标准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在我国境内独立承担过公立医院、专科医院等医院的视觉识别系统VI设计、导视系统设计。
(三)拟任设计负责人须从事专业VI设计或标识设计5年以上大型设计工作经验,严禁挂靠,须提供业绩证明或合同。
(四)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本省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五)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六、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二)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9日 15:00 (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本项目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
(三)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中医院公告栏以及福州市中医院(http://www.fzszyy.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中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号
联系人:温工 电话:0591-876731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600110 传 真:0591-87600010
联系人:蓝斌
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帐 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