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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医院关于职工及患者过渡用餐服务采购院内比选招标公告
来源: | 发布:2020-01-07 | 浏览:10758

因福州市中医院龙都食堂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且新病房综合大楼尚未完工,新职工食堂暂无法提供使用。为满足医院职工及患者正常用餐需求,现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引进第三方餐饮公司提供职工及患者过渡用餐服务,欢迎各意向公司积极参与。

一、服务项目名称

福州市中医院职工及患者过渡用餐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基本要求

1、服务时间:202021日至新病房综合大楼食堂投入使用,预计10个月。

2、资质要求:具有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加工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资料。

3、配送方式:要有保障食品安全的运送工具及方法。

4、服务时间:每日三餐,每周七天,服务期间没有休息日。

5、服务场地:院外加工场地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6、供餐定价:病人餐定价需参照医院现有价格标准,早餐(鸡蛋、小菜、馒头、稀饭,定价5/餐)、午晚餐(一荤两素,定价12/餐)、匀浆膳(定价8/餐),职工餐自行合理定价。

7、人员要求:至少要配备3名人员定点服务(主管1名、配送餐2名),医院每月提供总用餐服务费预算13500元。

二、需提供的服务基本内容

1、住院病人的订餐与配送(含匀浆膳);

2、第二食堂及手术室ICU过点专家等特殊部门的订餐与配送;

3、体检中心早餐的供应;

4、药膳馒头的代加工制作;

5、职工的订餐与配送;

6、其它供餐保障;

三、投标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封面;

2)公司代表授权书及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资料;

3)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

4)如有经营医院食堂的经历,提供服务医院食堂的简要介绍、承包合同、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食堂一周菜谱复印件;

5)配餐方案:包括服务内容及方案;配备人员情况;病人餐及职工三餐订餐、配送和定价情况;配送的交通工具情况和食品设备及加工点;其它需要说明的资料。

6)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需体现食品安全和应急处置方案;

7)福建省内重点客户列表及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8)公司的相关彩页;

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需盖公司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复印件,但封面需盖公章。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017日招标通知发布起,至202011017:30止,期间各意向供货商可到医院综合楼二层总务处进行咨询报名,并提交报名授权书(格式自拟,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成功后于113日上午12:00之前按要求将投标资料密封好后递送到以下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号福州市中医院综合楼二楼总务处,联系人:严女士,联系电话:0591-88005207,监督电话:0591-87673115

五、评标方式及方法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我院将根据各意向供货商提交的资料,提交医院项目办进行综合评比,确定供货商。

六、相关附件

:1:廉洁承诺书;

 

 

 

 

福州市中医院

202017

 

 

附件1

廉洁承诺书

 

福州市中医院: 

为保证福州市中医院职工及患者过渡用餐服务采购院内比选招标活动的廉洁性,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和不良行为,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比选招标业务,保证不搞违法乱纪活动,自觉接受执法、执纪部门的监督检查。 

2、在比选招标活动中,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承诺给予回扣等商业贿赂。 

3、在业务交往中,保证不赠送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给贵方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不以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手段影响医院比选招标的选择权。 

5、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意接受停止、取消比选招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6、本承诺书签字或盖章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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