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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医院自助共享项目采购
发布时间:2023-06-16 | 来源: | 点击数:3348

福州市中医院自助共享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为方便患者,福州市中医院对自助售货机、自助共享轮椅、自助共享雨伞服务进行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概况
     1.在院方指定位置安装自助售货机、共享轮椅、共享雨伞,定期维护保养,提供日常相关运营服务。
     2.6个月向院方支付一次电费,按电表计费。
     3.服务期限:三年
     二、资质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取得相关资质的法人企业可提供调研材料,具体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有法人签名或签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有效年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经有效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
     7.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交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承诺

1.需确保自助售货机内所售货品均由正规厂家生产销售,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行业标准,检验合格并在保质期内,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2.所售卖的食品价格需符合正常的市场价;

3.应确保供应自助售货机及货品安全可靠,若因设备或货品原因引发事故,如:漏电、爆炸、食物中毒等,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4.需确保共享轮椅、共享雨伞均由正规厂家生产销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若因设备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如漏电、爆炸等,由服务提供方负全部责任;

5.所租借的共享轮椅、共享雨伞符合正常市场价。

(二)购买结算

1.现金、微信、支付宝,提供相关资料或文件。

2.自动售货机可附加边柜和自动售货机医用边柜(可用于摆放生活用品、食品、许可使用的医用产品)提供相关资料或图片。

(三)曾服务对象:福州区域内三甲医院,提供相应合同。

(四)服务便捷性:为保证供货及售后便捷性,服务方注册地为福州市。

(五)售后服务评价:出示市级以上三级医院良好及以上的售后服务评价。

     四、提交材料
     凡愿意参与市场调研的单位,请于2023年 6月21日17时前,将材料提交至福州市中医院办公室(鼓东路125号综合楼3楼),材料递交时间:08:00—12:00、14:30—17:00。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87673115

 

福州市中医院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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