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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医院护工(护理员)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30 | 来源: | 点击数:13454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三级医院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2014〕11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本院护工(护理员)的规范化管理,有效维护患者、护工及医院的合法权益,推动医院护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院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院护工(护理员)服务规范进行统一管理,现特向社会公开招标第三方专业机构,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机构可参与报名。
一、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批准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在年度检验有效期内;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材料;
(五)机构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六)具有护工服务管理经营资质;
(七)机构护理人力资源规模达到50人及以上;
(八)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九)从事医院生活护理专业服务年限至少一年以上,有三级医院服务客户经验;
(十)参选机构承诺中标后需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
(十一)医院生活护理服务中,未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和违法行为;
(十二)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供审核):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正反面)
(三)经有效年检护工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提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提供医院生活护理专业服务的年限、业绩,至少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及与三级医院服务客户的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文件;
(六)提供关于大型三级医院的护工管理方案;
(七)提供护工规范管理服务的流程及制度。
三、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8月5日(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号福州市中医院护理部
五、联系电话:0591-87678580
 
 
福州市中医院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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