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医院病房楼、门诊楼、综合楼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1 | 来源: | 点击数:13104
一、招标条件
福州市中医院的招标编号为闽正茂[2015]招字第113号的福州市中医院病房楼、门诊楼、综合楼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5]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病房楼、门诊楼、综合楼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号,福州市中医院内;
(三)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中医院病房楼、门诊楼、综合楼3幢楼体外立面提升改造,改造面积共计13350平方米;
(四)投资总额:人民币 1199.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068.00万元;
(五)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六)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范围:福州市中医院建设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内容: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3、设计周期要求:
(1)设计方案优化设计阶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优化设计文件(含图纸及相关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优化设计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定后20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概算等),中标人还应负责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工作;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经招标人书面确定后30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中标人还应负责施工图在审查机构审查之后的修改补充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4)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及保修期间的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建设起至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间的相关服务;
(5)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 ___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6个月。(上述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均为暂定,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二)独立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四)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3年来承接过福州市景观改造的业绩;
(五)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六)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七)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八)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至 2015 年 9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龙山巷龙山新苑二层)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二)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10 月 10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九层会议室。
(二)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三)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费用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068.00万元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7.8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中医院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号 邮编:350001
电 话:18350069935 传真:0591-87673115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龙山巷龙山新苑二层 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892791 传真:0591-87892787
联系人:李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70121000931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正茂[2015]招字第113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