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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27 | 来源: | 点击数:12929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中医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一、招标文书编号:FJSXZB2016009   
二、招标项目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包
货物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地址
1
无创呼吸机
医疗器械
详见招标文件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福州市中医院
福州市
2
内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
医疗器械
详见招标文件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福州市中医院
福州市
3
胃肠镜视野清晰度增强仪
医疗器械
详见招标文件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福州市中医院
福州市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6日至2015年2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五、联系人:蓝斌
六、联系电话:0591-87600110         传真:0591-87600010
七、网址:http://www.fjsxzb.com     E-mail:fjsxzb@163.com
八、资格标准:
(一)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二)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三)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四)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缴纳税收的电子缴税凭证等有效单据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保机构官网打印的含防伪码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或经社保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的相关材料;
(五)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投标截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   09:0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二、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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