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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医院治未病中心装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15 | 来源: | 点击数:12567

受福州市中医院委托,对福州市中医院治未病中心装修(消防)工程的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FJSXGC2016048

二、招标项目:福州市中医院治未病中心装修(消防)工程

三、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标准:

(一)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715201671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30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六、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七、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二)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200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722 1500 (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本项目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

(三)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中医院公告栏以及福州市中医院(http://www.fzszyy.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中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编:350003

  话:0591-87600110              真:0591-87600010

联系人:蓝斌

 

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号:734101018260022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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