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目的
为规范医院病区就医秩序,进一步提高招标人住院病人生活护理质量和提高病人对招标人的满意度,现在决定对福州市中医院患者陪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二、项目内容
2.1 项目编号:护[2017(1号)]
2.2招标人:福州市中医院;
2.3招标内容:生活护理服务委托管理项目;
2.4服务年限:签订合同后2年;
2.5项目服务地点:福州市中医院所有住院病区;
2.6招标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注册年限在1年以上(不含一年),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并提供加盖投选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有较强的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④ 近三年投标人至少有1家二级及以上医院经营护理员服务管理(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具体格式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所述近几年均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
以上材料若要求为复印件或者扫描件的,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愿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可以于2017年 9 月20日至2017年 9 月 28日前上午9-11时,下午15-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州市中医院以记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领取文件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7年9月29日上午10时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龙都大酒店二楼福州市中医院行政办公区护理部
6.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投标地点、或密封和选注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作无效选处
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根据各家公司递交的材料,择优选取我院生活护理管理公司。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中医院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龙都大酒店二楼福州市中医院行政办公区护理部
联 系 人:葛亚男
联系电话:0591—8767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