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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医院家庭医生远程门诊中心建设(心电系统)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2018-03-20 | 来源: | 点击数:12975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中医院

乙方北京麦迪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XZB[GK]2017012-1福州市中医院家庭医生远程门诊中心建设(心电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配置清单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心电系统 心电系统 1 229000 MEMRS-ECG 30天 壹年
合计: 229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玖仟元整(¥229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号福州市中医院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配置清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按以下方式: a 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产检验标准,货物以符合国家级计量单位检定合格为准。 b 货物验收前,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卖方无条件免费更换。 c 甲方应在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运行稳定后一个月内验收完毕。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付款方式:交货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首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5%。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5%于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 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 b. 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 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5%,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5 %。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 10.1.2 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 若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0.05%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 任何一方中途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中医院 乙方: 北京麦迪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号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11号楼1层3单元101、102,2层3单元201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高小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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